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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工作的通知
2018-06-08 15:42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工作从5月11日—5月16日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2018届毕业生在校课程不及格者。

2.2016、2017届结业生需返校补考以换发毕业证的学生。

二、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

时间

学院

时间

学院

5月11日下午

体育学院

5月12日上午

理学院

5月12日下午

信息学院

5月13日上午

外语学院

5月13日下午14:00-15:40

文传学院

5月13日下午16:00-17:40

马列学院

其它学院补考时间,错开公共课程的补考时间插空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各学院补考安排。

三、补考报名程序

1.2018届毕业生应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核查自己的历年学业成绩,对还未及格的课程需要参加本次补考。补考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补考申请,准确写明需补考的课程名称,若未提出申请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2.2016、2017届因课程成绩不及格的结业生,须先到考务中心领补考申请表,办理相关签字手续后持身份证和补考申请表到课程所在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并参加考试。结业生已经参加过返校补考的课程,本次不得再参加补考。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在学生提出申请后向学生发放盖有本院公章的准考证。准考证必须由学生本人到所在学院领取,其他人不得代领。

2.补考的学生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各科目的考试。

3.未注册的学生和非毕业班学生,各学院不得发放准考证。

4.各学院须于5月6日前将补考安排通知教师和相关学院,并挂在本学院网站上,将纸质安排表交考务中心。

5.各学院要积极重视补考工作,按照课程考核的要求进行组织,认真做好本次补考的命题、制卷、监考、巡考、阅卷、成绩记载等工作。补考课程的命题须与期末考试题目难易度、题量相当。

6.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要认真对考试名单与学生本人、身份证件逐一查验,并让考生签字。要按单人、单行就座的原则安排考场,考试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考试结束,认真清点试卷,确保试卷份数无误。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违纪作弊的考生,应立即报告考场办公室,由巡考人员、监考教师和考办工作人员共同处理。考生填写《九江学院考试异常情况说明》,监考教师应填写《九江学院考试异常情况记录表》,并及时对违纪作弊考生做好取证、告知和登记等工作。

7.各学院须安排巡考人员,检查考场秩序和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并填写巡考记录单。

8.各学院应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杜绝考试违规行为。

9.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及时组织教师阅卷,5月18日前完成所有补考成绩的上传,并将纸质成绩报教务处考务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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