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主阵地。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课堂教学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2018]23号),省教育厅从2018年起在全省普通高校组织开展本科课堂教学督查工作。督查内容包括:1.听课堂:通过听课看课,全面了解和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素养、教学效果等。听取教师授课过程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逻辑内容、学科深度广度、语言表达、驾驭课堂能力、启发思维、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等方面情况。
2.访师生:随机访谈校内师生。听课结束后,与授课教师开展访谈交流,浏览教师携带的教学材料,了解教师潜心教学,服务教学情况。与学生开展访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学生的教学获得感,对教师授课情况做更全面深入的了解。3.察校园:察看校容校貌、学生学习风气、文明养成情况,感受学校教风学风、育人氛围和校园文化等。
现就迎接省教育厅课堂教学督查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工作,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向课堂教学要质量。
二、全体教师要以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智能结构、娴熟的教学技能、饱满的教学热情,展示教书育人的风采,提高学生的教学获得感。
三、教务处督导科根据省厅督查要求,按照省厅下发样表,印制学生评价用表和专家评价用表。学生评价用表供学生在课堂上评价打分使用,由督查专家到达课堂后在课前发放给学生,下课后由专家收回。专家评价用表供专家评价打分使用。